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此修正案引人注目的举措之一,便是废除了13个罪名的死刑。这些被废除死刑的罪名涵盖了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及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及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等。接下来,我们将深度解读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探讨这些罪名及其相关的惩罚措施。
- 1、刑法修正案【八】废除13个罪名的死刑是哪些
- 2、深度解读刑法修正案(八),涉及哪些罪名和惩罚?
- 3、刑法修正案(八)的“审判时”指的是什么期间
-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刑法修正案【八】废除13个罪名的死刑是哪些 (一)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死刑通常是对极其严重犯罪的惩罚,其适用范围有限。死刑案件在判决后,还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
一、刑法修正案八废除的死刑罪名
刑法修正案八废除的死刑罪名共有十三项,具体如下:
1. 走私文物罪
2. 走私贵重金属罪
3.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4.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5. 票据诈骗罪
6. 金融凭证诈骗罪
7. 信用证诈骗罪
8.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9.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0. 盗窃罪
11. 传授犯罪方法罪
12. 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13.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二、死刑的适用条件
1. 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且情节特别恶劣的。
2. 死刑案件在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得到核准。根据刑法规定,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所有死刑案件都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确保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3. 死刑的执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需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确保最终审查,防止出现差错。
三、死刑取消的意义
取消部分死刑罪名具有重要意义,它体现了我国对人权保护的重视,逐步减少死刑是一个稳健的举措。这次取消的死刑罪名多数在司法实践中很少适用或未适用过,如传授犯罪方法罪。这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顺应了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然而,鉴于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犯罪情况,完全废除死刑尚不现实。
法律客观:《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深度解读刑法修正案(八),涉及哪些罪名和惩罚? (二)
最佳答案刑法修正案(八)主要涉及了以下罪名和相应的惩罚调整:
1. 贪污受贿罪
罪名解读:贪污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惩罚调整:修正案将行贿和受贿罪单独罚则规定,并增加了对于“受贿数额较大”和“特别严重情节”的加重处罚,体现了对贪污受贿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罪名解读: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惩罚调整:修正案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影响力”分开罚则规定,并增加了对于“特别严重情节”的加重处罚,以应对日益复杂的腐败行为。
3. 行贿罪
罪名解读: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惩罚调整:修正案将“行贿数额较大”和“特别严重情节”单独罚则规定,并对于“特别严重情节”加重处罚力度,以遏制行贿行为的蔓延。
4. 非法经营罪
罪名解读: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惩罚调整:修正案增加了“非法集资”和“传销”等内容,并对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吸收其他公共资金”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5. 非法拘禁罪罪名解读: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惩罚调整:修正案增加了对于“非法拘禁未成年人”的罚则规定,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进行加重处罚,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刑法修正案(八)的“审判时”指的是什么期间 (三)
最佳答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此处的“审判时”具体指什么时间段?
根据一般理论,审判时是指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引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之时,但根据此前“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的司法解释,扩大到羁押期间,此处是否也扩大解释到羁押期间?
对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是从判决生效时为“审判时”的终止,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时终止?这将导致不同的处理后果:如认为至判决生效时终止,那么在判决生效后第二天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就适用死刑;但判决生效后由于还有死刑复核程序,这是死刑立即执行程序中的必经阶段,那么这个“死刑核准期间”属不属于“审判时”呢?如属于,那在此期间满75周岁,只要不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就不应该判处死刑,此时就应该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法律监督程序予以改判或由最高法核准不予执行或改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四)
最佳答案【答案】:B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A项错误。根据该修正案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B项正确。
该修正案第二十九条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C项错误。该修正案第三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D项错误。故选B。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华实盾网希望刑法修正案【八】废除13个罪名的死刑是哪些!深度解读刑法修正案(八),涉及哪些罪名和惩罚?,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